請問這樣的雇主合理嗎(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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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份工作在建築師事務所擔任行政會計於計算薪資時發現員工薪資裡被扣了[勞保][健保][勞退]詢問勞工局之後勞退是不能扣在薪資裡的並且公司並沒有發給薪資明細當我列出個人的薪資明細給員工老闆(建築師)發火罵我說沒必要做那種東西,浪費時間後來老闆請會計師於電話中跟我解釋中小企業這樣都是常態額外,計算薪資時有一位大學實習生於暑假實習的薪水4千/月目前在職的員工也有一位是大學剛畢業薪水是6千/月*4個月(試用期)我與家人討論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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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09-06
匿名版大你好...問題一...首先回覆蓄意積欠薪資問題,公司發薪日為五日,但至七日上未收到薪資,公司理由為~~因為沒有會計沒時間做~~因遲延發薪日數並不多,這尚不構成蓄意積欠薪資行為,就算你提出申訴也不會罰則,若硬要追究你可提出民事求償薪資延遲發放日數之利息~~~二日.問題二...在薪水裡扣6%的勞退是為違法嗎?如果是違法那是會計師教他這樣做的?所以會計師也是違法嗎?依照勞退條例規定,雇主應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本國籍勞工,以不低於勞工��
Una avatarUna2011-09-08
1到4都違法的全部5.越多書面證據越有保障(離職證明,薪資轉帳證明,錄音)最好有書面契約約定薪資休價跟勞保加退記錄這2個最重要還有打卡記錄6.向勞工局申訴會協調書面申訴你自己影印一份ps:勞工局的人都偏資方要心裡準備若太過的話可以向市府政風室跟監查院簡舉不過你可以等錢拿到再檢舉.....................................................................我教你方法是公司馬上就會匯款的最後那這些資廖到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是免費的http://www.laf.org.tw/不過要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