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請問這樣算縱放現行犯嗎? - 法律Ula · 2020-07-2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女性友人和老公分居已久,男性有多次家暴紀錄 昨天該男持備份鑰匙侵入女性友人住家,性侵,毆打,軟禁,搶手機不讓她報警 該男和女性友人的媽媽通電話訴苦時,女性友人叫媽媽報警 之後警察到場以後,女性友人告了傷害和妨礙性自主 接著去醫院驗傷 然後回來以後發現該男做完筆錄警察就放他走了..... 試問該男這樣還不算現行犯嗎? 警察這方面有疏失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法律All CommentsDinah2020-07-22我認為沒有,身份能確認、證據能保全,其實逮不逮其次,再者逮了你認為能幹嘛?抓去關?這答案太後面,不過就開完庭就能回來。Lucy2020-07-24現行犯警察是得逮捕 不是應逮捕 除了民眾逮捕後警察才是應解送Xanthe2020-07-26沒有羈押的必要 你要警察怎樣Aaliyah2020-07-27現行犯開完庭,大多都無保請回,大概比非現行犯多待4、5個小時,這樣有比較好嗎Aaliyah2020-07-31不算 没有Olga2020-08-02你以為會立刻抓去關還是羈押嗎 笑死人Robert2020-08-05到底是想懲罰那位男性友人還是想懲罰警察?Lauren2020-08-05誰說肯定要交保的 你以為台灣的司法保障人權喊假的無逃亡再犯之虞就給他回家了 反正再犯了也不是法官背鍋Ivy2020-08-08沒有一定交保啊 你搞錯交保的目的了Margaret2020-08-08坦白說警察可能有疏失 但沒違法Doris2020-08-13如果你認為是現行犯 人人得逮捕 當初把他抓起來移交警察 那警察就是應移送 不然現場警察認定不是現行犯或是Damian2020-08-18你想想交保 那個保是保什麼 以及什麼情況會被沒收就知道了Elizabeth2020-08-19覺得是現行犯但沒有逮捕之必要 都是合法的Eartha2020-08-22你可能不太清楚,但從來就沒有沒錢交保就會羈押這件事。Mary2020-08-25我只能說你對台灣的法律想的太美好了 那些限制一點屁用Tristan Cohan2020-08-25也沒有 就跟貼一張"錄影中勿偷竊"一樣 嚇唬不懂的人Irma2020-08-28限制住居………嘻嘻Skylar Davis2020-09-01難不成你以為限制住居是把當事人關在居所不得外出嗎?Caroline2020-09-05老話一句,現行犯是得逮捕,不是應逮捕,如果你很在意現行犯應該是要應逮捕的話,建議你可以請立委修法...Blanche2020-09-05清官難斷家務事,把責任推給警察有比較好?Quintina2020-09-08除非是當場警察有看到打人聽你敘述警察應該沒有目擊犯罪過程Madame2020-09-08警察人員發現家庭暴力罪現行犯,才有應逮捕。可是看你言語敘述,應非現行犯了。Frederic2020-09-11更正上面現行犯認定部分,畢竟小弟沒有在現場,難憑言語敘述來認定是否為現行犯。Olivia2020-09-14裡面的犯行有"強姦"(妨礙性自主)耶...警察縱放心臟真大Cara2020-09-17原po或許不具備法律專業,所以不熟稔現行犯(及準現行犯)逮捕之要件。https://i.imgur.com/f9qy7e8.jpg依所述之傳聞內容,本件客觀上是否符合犯罪「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被發覺」,以及「該犯罪人有逃亡之虞」或「其身分不能及時確定」之要件,恐有疑義。此時最緊急的不是探討警察執法是否有疏失,而是應該擔心行為人後續再有相關行為,以下附上聲請保護令之相關資訊網址,也請您的女性友人備齊資料,尋求專業的法律諮詢。https://reurl.cc/Y12jRLDora2020-09-20這就不是現行犯啊Robert2020-09-23暴力言行零容忍。法律學科被部分媒體黑過頭了,其實它的內容博大精深,遣詞用字嚴謹,逐段文句甚至細至不同的用字都有相應之意涵。舉例來說:「聲請」係用在廣義之司法機關(含大法官、法院、法官和檢察總長、檢察署、檢察官);「申請」則用在行政機關。(最高法院105年臺抗字第408號刑事裁定意旨參照)【實例說明】保護令概由聲請人向法院聲請核發,用「聲請」;三倍券得由申請人向郵局臨櫃領取,用「申請」。非法律專業之民眾遇到法律問題,請第一時間立即請教熬過法學院試煉的那批人(如:律師、法扶、各大學法律服務社),最忌諱望文生義,甚至道聽塗說而犧牲了自己的權益。Rebecca2020-09-27文章描述無法判定是否為現行犯,但由於仍是夫妻,妨害性自主部分會更難認定,傷害警察到場時除非還在行為中,否則即非現行,移不移送地檢部分員警會請示檢察官確認,部分自己判定,若覺得未移送有問題,可在偵查詢問時將受害情況告知檢察官,請檢察官評估是否有需當庭逮捕為強制處分之必要Elma2020-10-01另部分推文可能誤解原po的意思,原po疑惑的是員警未依現行犯逮捕規定移送地檢署,是有無逮捕移送的問題,至於交保羈押那些是移送地檢署才可能產生的後續程序,並非他文章的重點所在Joe2020-10-06警察放他走=非現行犯=\=不能羈押或交保Ina2020-10-09這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Skylar DavisLinda2020-10-10台灣法律規定「應」逮捕的只有違反保護令現行犯(家暴法)其他都只有「得」 所以沒有所謂的縱放人犯 另外兩人還是夫妻關係 你所稱的行為到底是不是客觀事實 又或者是你站在你女性友人的立場敘述這方面不可考 很多事情經由事後的轉述、立場偏頗、其他因素影響 都會有影響 與其現在糾結現行犯問題 不如多蒐集證據、申請保護令、找地方安置比較實際Tom2020-10-11你的女性友人為何不換鑰匙?Related Posts機器設備拿不回來?這樣算不算肇逃?檢舉逃漏稅如何舉證妨礙自由問題第一週的週六怎麼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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