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我們雙方的機車因為下雨而有小擦撞,但事後雙方的人都沒事,我們雙方都去調解會做調解兩次了,但對方還是不願調解,而且對方還告到法院去,告我們過失傷害,從頭到尾我們都有在關心對方,而對方因有去二到三次的門診,所以我們想幫他辦「強制險」,對方當下也說好,但是對方因為辦這強制險的文件過多和過程過於複雜而生氣,而我們有解釋強制險的內容給對方了解,但是對方誤解成是我們在罵他而更生氣,現在我們七月十二日要到庭
請問過失傷害的問題,在法院上要如何表態和說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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