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過失傷害與調解的時間與流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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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個問題想向各位請教一下:(1)我5/19號被人打傷,11/18到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狀,是否就滿足「有在過失傷害告訴期限內提出告訴」的條件?(2)又,如果接下來在偵查庭上,檢察官將我們移交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會通常會安排在多久之後呢?(3)然後,如果調解失敗,我還是決定要提告,是調解委員會會把我們的資料送回給檢察官,還是我要自己去跑一些程序?請問大概會是怎樣的流程?(4)因為我是11/18到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狀的,等於是在期限的最後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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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ame avatarMadame2016-12-07
法律版版友你好身為被害人希望犯罪者可以受到應有的處罰是可以理解的雖然已經有板友回文了但是為了能夠讓你有更完整的了解以下我會盡量從頭回答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1.這樣還是在時間內,請放心2.不一定,有可能馬上就從偵查庭走過去調解。也有可能會另外安排時間。3.調解委員會幫你們把案件再送回去地檢。4.不會,你已經提告了就會以那個時間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