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2020年11月在高雄路竹段
遭小貨車超車不慎而車禍
我方財損,身體右半邊嚴重擦傷
對方完全無事
調解時,對方態度惡劣,小弟提告
已出庭後,接到對方判40天通知
但同事說我的財損等,可以提民事求償
想請問(有大概爬過文,但還是看不懂
1.小弟要提民事求償,我該去哪裡申請?
我的出庭是在高雄橋頭地檢署
2.是否該寫起訴書?或等等
3.我該準備什麼資料?
在此先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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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小貨車超車不慎而車禍
我方財損,身體右半邊嚴重擦傷
對方完全無事
調解時,對方態度惡劣,小弟提告
已出庭後,接到對方判40天通知
但同事說我的財損等,可以提民事求償
想請問(有大概爬過文,但還是看不懂
1.小弟要提民事求償,我該去哪裡申請?
我的出庭是在高雄橋頭地檢署
2.是否該寫起訴書?或等等
3.我該準備什麼資料?
在此先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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