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大幫我解答、有關車禍處理案件 - 法律
By Kyle
at 2011-12-18T00:00
at 2011-12-1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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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幫忙我解答、因為下禮拜就要開庭了:
我跟對方因為車子相撞、和解又談不攏、所以我們上地檢署偵查庭詢問
我先告他、他再告我,會在同一個偵查庭詢問麻?
而且我們兩個的身分都是被告嗎?
搶各位幫忙我解答、事情很緊急、謝謝
我跟對方因為車子相撞、和解又談不攏、所以我們上地檢署偵查庭詢問
我先告他、他再告我,會在同一個偵查庭詢問麻?
而且我們兩個的身分都是被告嗎?
搶各位幫忙我解答、事情很緊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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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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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elly
at 2011-12-18T23:05
at 2011-12-18T23:05
車禍因雙方未能達成和解,以刑逼民而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是一般人不得已而會採行的方式,但在雙方都因車禍而受傷,且車禍責任歸屬上均互有過失,只是過失比例多少時,互告對方過失傷害的結果,通常是兩敗俱傷。
一旦雙方都不願撤告,刑事罪責又都成立的前提下,檢察官也只好提起公訴,交由法院刑事庭法官依法判決,雖然絕大多數的人都不至於去作牢,但易科罰金的結果,等於兩造各打五十大板,自己的荷包不但要大失血,彼此也會留下前科紀錄,誠屬不智。
你與對方互告過失傷害雖有先後,若時間點相隔不久,還是會併案由同一承辦股的檢察官偵辦,你與對方都會接到傳票出庭,你們雙方在本案中既是告訴人,也是被告,具有雙重身分。
如果這是第一次開庭,檢察官還是會曉諭你們雙方先到法院調解庭或是公所的調解會調解,請好好把握這個機會,讓雙方重回談判桌上解決,才是正途。
車禍糾紛的處理,首須釐清責任歸屬,通常只有在責任歸屬釐清後,才會進入賠償議題進一步協商,如果雙方均有過失,那麼過失相抵後,誰的過失較大,誰就要多負一點賠償的責任。
若雙方對於責任歸屬仍有爭執,那只好申請鑑定,依鑑定結果為斷。總之,以刑逼民,在你的個案中,應該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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