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好心人提供車禍現場行車記錄器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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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早上8:40分左右,我在台中市東區自由路四段與旱溪東路交叉口上班途中撞到騎自行車的阿桑,我沒有闖紅燈,也沒有提早起步,速度也不快,但對方也說他沒有闖紅燈,但為了閃避幾台摩托車,所以才會來不及過馬路,被我撞到;當時因我左側有小貨車,車身較高擋住我左方視線,所以等我看到騎自行車的阿桑就來不及...撞上了(小貨車有停下來)。恰好路口沒有監視器,我也沒有辦法證明對方真的闖紅燈(因視線問題),對方當時不願和解,所以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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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3-05-18
因無監視器等明確證明,現在是各說各話,就須看個人的舉證能力了,目前回答的有制式的還有生意人,以下為我的建議,(對話時最好錄下音以免對質時口說無憑)5/15早上8:40分左右,我在台中市東區自由路四段與旱溪東路交叉口上班途中撞到騎自行車的阿桑,我沒有闖紅燈,也沒有提早起步,速度也不快,但對方也說他沒有闖紅燈,a,可是燈號以變為紅燈他上尚在路口,所以他是在紅燈方向.但為了閃避幾台摩托車,所以才會來不及過馬路,a,應該就是為了閃避
Hedda avatarHedda2013-05-19
你好,建議,你可以這樣做會比較多人知道,你可以上新聞報導,說明清楚你以上的狀況,說清楚你在何處發生車禍,跟沈麼車,車禍,沈麼時後發生的事,以上這樣目擊者就會看到此新聞,可是你就要給看到的目擊者一些佣金,好心人就會提供當時的行車記錄器,你要說明有佣金,要不然,我想不會有證據出來,沒有的話,證據不足,你就輸了,有證據就可以跟人揮希望以上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