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水水我最近跟一個男的互告我告他傷害跟侵占他告我恐嚇跟破壞事實是我為了逃出他家破壞了他家一間房間的窗戶拿電話報警之後他打我又說要拿我的錢去修理窗戶(六千七)後來他知道我要告他之後他反要我一口要告我破壞因為我之前有傳簡訊跟他說要他把錢匯環給我不然我就告他然後他就跟別人講我恐嚇他(請問這樣可以成立嗎?只是要他還我的前不然就告他的通牒而已)現在我該怎麼半我的驗傷單好像不管用了.這場官司該怎麼打???.
請幫我想想這場官司該怎麼打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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