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我問這樣是肇事逃逸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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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為計乘車司機在忠孝東路四段305號載客人,當我要離開現場時,後面發生二機車擦撞事故,我離開時事故未發生,應我有看後視鏡,就離開現塲。事後四日接到警察局有人告我肇事逃逸而去做筆錄。最近接ˇ到法院傳票要舉行偵查庭。我沒有撞倒對方,對方硬說,我變換車道才造成車禍。我有裝行車紀錄器,有設正確時間,幾分幾秒。但鏡頭在前面,但設定在移動模式,只錄到事故發生前一分鐘,事故後3分鐘又才錄。假如對方筆錄所提肇事時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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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a avatarIna2013-08-15
1.我沒有撞倒對方,對方硬說,我變換車道才造成車禍。回答.若你不當變換車道跟對方發生車禍有因果關係.你可能就有肇責.但這肇責對方要強有利的舉證有因果關係才會構成.若對方能舉證得出來.你可能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1條.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光或手勢.你可調路口攝影機查證該車禍跟你有否因果關係.2.只錄到事故發生前一分鐘,事故後3分鐘又才錄。假如對方筆錄所提肇事時間不符,我是否能免除控告,對方式不是要提出具體證據,只��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3-08-12
您好:你可以先請警察調附近的監視器,看看情況。再來是把你車子的四面拍照,提出說你沒撞到人/或轉換車道人家撞上你。(通常如果有撞到/擦撞,車子上絕對有刮痕),提出限有證具,確保自己不會被那些製造假車禍的人A一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