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諸位,這樣告侵佔可行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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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以甲跟乙表示。

甲與乙有債務糾紛,
甲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並行使假扣押,
但扣押過程中,
甲卻將丙託付寄存於乙的物品一併扣押,
乙於當場有告知甲與同行書記官所扣物
並非乙之財產,並出示證明,但甲不聽,
仍強行予以扣押。

丙得知後大怒,揚言提告。

問:此行為是否構成侵佔?
又,乙雖並非主要當事人,但若丙同意,
是否可對甲提出以上告訴?

感謝諸位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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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5-03-28
不算侵占~動產以占有為所有權認定標準~如果事後賣錯了
丙可對甲及乙提起損害賠償或不當得利訴訟~若在強制執行
Annie avatarAnnie2015-03-30
程序中~可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排除之
Zanna avatarZanna2015-03-31
完全不符合侵占定義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5-04-05
檢座好辛苦,每每遇到隨便告的… 不過,樓上2位正解可參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5-04-07
叫丙跟乙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