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過戶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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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小弟在2年前買了一棟透天厝(房子是以我名義購買)目前與父母,弟弟同住中,

但目前因為一些原因(原因很複雜,請各位忽略),總之已經與家人說好(半推半就),

過戶給我弟弟,父親作保證人,但現在父親一直有反悔的意願,家人關係也很差,壓力很大

目前做最壞的打算,如果不能過戶,我會找仲介或任何方法直接把房子賣掉,

1.想請問到時候如果有成交,對於仍住在裡面的人有法可規定幾個月須搬遷嗎?

2.在目前屋主是我的情況下,有法可命令使同住有血緣關係的親屬搬遷嗎?

3.有任何相關的法律諮詢的管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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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ydia avatarLydia2017-11-15
很難賣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11-18
壞了50收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11-19
另外買一棟或租一棟房子給他們住吧!
Adele avatarAdele2017-11-23
家務事最好不要用法律來解決。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11-27
要那樣是自己般走比較容易吧 XD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7-11-27
不然你可以賤價以50賣給二樓,然後約定由賣方二樓自行
處理交屋問題,買方概不負責。
Una avatarUna2017-11-28
買方(更正)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12-02
危險自所有權移轉登記完畢後,由買方二樓負擔。
Hedy avatarHedy2017-12-03
買方二樓應該很高興能以50收到這間房子的。
Lauren avatarLauren2017-12-05
抱歉!一直拿二樓梗來舉例。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7-12-06
我很誠心的 XD
Poppy avatarPoppy2017-12-06
你無法點交...
Hedwig avatarHedwig2017-12-10
告知買方事實打五折賣或許有機會
Hedy avatarHedy2017-12-10
如果不急,每年兩百二十萬贈與額度,逐年轉贈與弟弟持分?
Hedwig avatarHedwig2017-12-11
他是要賣給弟弟爸爸保證弟弟會付錢吧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