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住大樓的保全人員和保全公司派來的總幹事,私底下會討論哪一些住戶很難搞.因為之前我有向總幹事反應一些事情,對方愛理不理,也不想提筆紀錄在住戶反應欄裡,擺明了大小眼(因為我不是管委會住戶,不具選聘保全公司的權力,這也是很多保全人員的職業通病);我也曾經公開支持其它住戶去爭取自身的居住權益,總幹事從此開始遇到我,就都會一直假裝沒看到我.誇張的是,連新進的保全人員,和我都還沒有機會開始互動,對方竟然也會告訴其它住戶,說我"很難搞"..........!@@"只是因為為了爭取自己的居住權益,我就被直接污名化為"很難搞"...........!><"當然,他們不會在我面前說我很難搞;都是在同事之間傳講以及私底下告訴其它住戶,所以目前我只有收集到一位住戶的說法來舉證;尚無法收集到"誰向誰說了我什麼"..等完整事項來舉證.所��
請教關於"妨礙名譽罪"如何成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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