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關於社區道路停車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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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訴:一.我們社區分1.2.3期,1.2期中隔了一條16米道路,然後2.3期中隔了一條8米道路,當初聽建商說16米道路申請建照時已捐給市政府(建築法規定),且在路口設置牌坊及交管哨,請問專家:1.可以在這16米道路設置牌坊及交管哨嗎?二.交屋後,管委會在這2條道路兩旁劃置停車格(管委會提議,所有人有人說畫呀,但未經所有人同意)但會議未達法定人數流會,最後此提議有列入項目無緣無故通過了,請問專家:1.會議有達法定人數,但劃置停車格此項未表決通過,有效嗎?2.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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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ra avatarZora2011-02-03
可以在這16米道路設置牌坊及交管哨嗎該道路已捐贈給市政府,則屬公有財產之道路,設置牌坊及交管哨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一、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1 未經表決通過,為無效之決議2 須向相關單位申請核可才能劃,私設停車格若沒有法源根據,則成為妨礙交通之物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