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4等特考刑法入門的重點問題...(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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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點數有點少而且問題有點多但是因為真的很急希望各位大大能多多包含一次沒辦法回答完也沒關係希望能靠各位大大集思廣益感恩多謝!!!1.請詳述刑法時與地之效力2.(1)試說明以下名詞於刑法上之定義"公務員"."重傷"."性交"(2)試解釋以下名詞"直接故意""間接故意""有認識過失"無認識過失"並各舉一例說明之(3)何謂抽象危險犯?何謂具體危險犯?各舉一例說明之3.試說明刑法上法定阻卻違法事由有幾.並詳敘其成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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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ra avatarZora2010-02-18
大大您好,很高興能回答您的問題,但還是提醒您,這些幾乎都是法條或是法書籍都有解答的問題,有機會大大還是翻一下書吧!1.刑法時之效力,刑法之處法以「行為時」為原則,而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而又有利於行為人時,就以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來處罰,是為例外,參閱第二條。地之效力,有所謂實質領土及浮動領土之稱,及所謂刑法第三條已有明文,本法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犯罪�
Donna avatarDonna2010-02-17
這些問題刑法之法條上或參考書就有答案了。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0-02-21
這些刑總及刑法法條上80%都有.有些你自己翻書就可以得知了.(個人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