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感謝各位的回應. 之所以提出警察值勤是否有過當, 並不是叫警察以後不要追犯
人, 而是是否應看情節, 若情結較輕, 如三年前的事故, 被追的少年, 也就是撞到我
堂妹的人, 因為沒帶安全帽, 無照騎機車, 卻造成他人嚴重受傷.而近日, 我親人要倒車
入庫, 快壓到雙黃線, 可是機車騎士因改排氣管, 被警察追緝, 為躲避, 車速很快, 造成
我家車子損害, 而機車騎士腿斷. 個人只想單純探討, 警察值勤時, 難道不應考慮行人的
安危嗎? 非常感謝各位寶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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