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這樣的拍照取締是否合理?可否投訴?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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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事情就在發生這幾天的下午,我家人為了送人下車搭台中客運,從台中火車站前的建國路左轉到中正路,然後要準備在路邊騎樓臨時停車讓家人下車時,也就是車子還沒有完全停妥時,就被突然從騎樓底下冒出來的警察拿數位相機在車子的右前方拍了張照,就在看到警察出現的同時,我家人馬上就把車開走(也就是說其實車子沒有真正的停下來,人也沒有上下車,但是靠邊停的那瞬間就被拍到了),而且後來那警察就動作很快的回騎樓底下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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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 avatarGary2010-06-14
我看了一下google實景地圖,該處除了紅線(禁止臨停)以及卸貨與公車專用停靠區之外,是沒有黃線臨停區的,但是再建國路轉中正路的那個路口有一個禁止停車的標誌,只是我看不清楚是禁止臨停,還是禁止停車...如果是禁止臨停,那,恩,這個要去訴願,很難成功...樓主提出的問題我想應該是條子伯判定所謂的臨時停車的認定標準了,關於這個,如果有所不服,請在收到單子之後,於限定期限內向指定機關提出異議。但是有三點,我跟樓主的想法有�
Oliver avatarOliver2010-06-17
您好:只要路邊是有紅線他是可舉發您了!問題是您收到罰單了嗎,或許他看了看把照片刪了!其實那位警察是有一點惡劣,要開走了他還照什麼?或許有業績!其實可申述(如車上有人或在發動)只是接送一下就被開,其實您可去市府請願,或直接告到行政法庭!更多內容可參閱我的回答記錄。...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0-06-15
申訴是你的權利每個人對於取締有疑慮都能申訴但.....理由請自己想能不能申訴過誰都不能正確的告訴你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0-06-17
遵守交通規則是每位駕駛人應盡的義務+1開的好阿~每次經過車站看到違規,就愛給警察杯杯掌聲鼓勵遵守交通規則吧~當你每次開車遇到一堆只為自己著想想靠邊停車就靠邊停車,妨礙交通,你不會希望警察來開那些違規的人的單嗎?自己都不反省還那邊對取締違規的警察反感~哀哀~講了你也不愛聽~乎~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0-06-14
遵守交通規則是每位駕駛人應盡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