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被抓之刑責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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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兩個很好的朋友他們上頭的哥哥要他們跑腿幫他銷售K他命他們兩個卻沒有從中獲利所賺的利潤權歸屬他哥而警分已經監聽兩三個月+錄音跟監1個多月前幾天警察拿了搜索票抓走其中一個可是他們都沒找到任何K他命他哥知道一個被抓走之後把所有事情都推的一乾二淨他哥也一直打電話拜託另一個別把他供出來後來檢察官原本說能以五萬元交保可是他媽沒那麼多錢刻意打電話麻煩他哥幫忙他卻也推的一乾二淨最後還是不能交保檢方怕有串供之於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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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nes avatarAgnes2010-11-18
根據毒品危害防治條例之規定第4條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製造、運輸、販賣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