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預售屋可以更換別人的名字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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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法律版的前輩大家好,新年快樂,小弟我有一個法律的問題想請教一下,謝謝大家的
幫忙。

事情是這樣的我爸爸拿了一筆去當作三戶預售屋的頭期款,拿了一戶給我哥哥,一戶給我
而另外一戶給我爸爸的一個朋友。會給我爸爸的朋友是因為他之前介紹一些投資機會給我
爸爸而有收穫,所以其中一戶就給他當作酬謝。

但是最近我爸爸跟那位朋友有些債務糾紛,我爸爸考慮把那戶預售屋收回的話,有可能嗎

謝謝各位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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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y avatarMary2019-02-06
如果父親的朋友同意,建商沒有正當理由不能拒絕
Olga avatarOlga2019-02-10
如果父親的朋友不同意,則可以舉證已繳的錢是父親出錢
Hedwig avatarHedwig2019-02-15
建議可以google撤銷贈與,了解一下概念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9-02-16
錢是誰出的是你們的問題,就建商來說請看合約
Ethan avatarEthan2019-02-19
像我買的預售屋合約就有寫除了父母子女或配偶,要是要轉移給
Ingrid avatarIngrid2019-02-23
別人買,必須再多付多少甚麼金(我忘了)
至於你們跟你爸朋友的問題,要你們找證據跟法官說錢是你們的
Noah avatarNoah2019-02-24
逃漏贈與稅....先跟國稅局好好談
Olive avatarOlive2019-03-01
呵呵呵呵,假若贈與完成,稅也繳完了,你用啥名義撤銷贈與?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9-03-05
合法繳稅證明權利已經合法移轉,源原則不可撤銷贈與;
金錢糾紛是另外的事,先假處分再訴訟即可
Freda avatarFreda2019-03-08
贈與除非有第412跟416條狀況才可主張撤銷 贈與僅給付部分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9-03-08
未完成全部贈與 未完成部分可表示停止 若只給付頭期款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9-03-08
剩餘尾款可不支付
Andy avatarAndy2019-03-08
但相對已付出頭期款部分 除符合412或416是索討不回來
Emily avatarEmily2019-03-09
另外提訴訟 對方如果有提擔保 也是沒辦法查扣預售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