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不完全撤銷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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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於民國95年1月1日,出資200萬,作為其子(乙)購屋頭期款使用,後續之貸款皆由乙繳
付。


然甲出資當時,甲早已積欠某銀行20萬債務,後因無力償還,至今加計利息累計至欠款
250萬元。

今銀行提起訴訟,主張該屋為甲與乙之借名交易,欲請銀行判定該屋所有權為甲所有,以
便對該屋進行強制執行。


請問乙是否可主張,該200萬為其父贈與,並請求法院認定,當年之贈與,僅20萬屬無效
贈與,180萬仍屬有效贈與。


而僅返還20萬元與甲,為銀行執行債權之用。


最近親友遇到的狀況,不知道這種主張可行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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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16-09-05
對方沒主張詐害債權,你何必急著自認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6-09-05
比起被認為為借名交易,整間房子被拿去執行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09-08
似乎以主張贈與部份無效的20萬最小損失為宜
Lucy avatarLucy2016-09-12
主張贈與行為詐害債權的撤銷權早因除斥期間經過而消滅
了。
Yuri avatarYuri2016-09-16
所以銀行這方才主張借名登記。
Joseph avatarJoseph2016-09-19
找律師吧 一間房和律師費=-=這還需要省嗎?
Eden avatarEden2016-09-22
趕快幫兒子娶個律師吧
Callum avatarCallum2016-09-22
修正一下 是95年 還沒超過15年
Doris avatarDoris2016-09-23
有去找律師了 但律師沒說到主張贈與部份無效這塊
Robert avatarRobert2016-09-28
找到了 244條 詐害債權時限為10年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09-29
感謝樓上諸位的回復 我大約懂了
Puput avatarPuput2016-10-04
為何不幫忙繳20萬+利息,邏輯很怪
你現在以你爸的名義去繳完,銀行之訴究被法院駁回了
Lauren avatarLauren2016-10-04
同樓上,我也這樣覺得,幹嘛繞一大圈
Jack avatarJack2016-10-08
依我的經驗,甲應該非僅單欠這間銀行債務,甲乙現在擔
Irma avatarIrma2016-10-12
心如果繳完這間銀行的本利,其他銀行也會聞香而來,這
Olivia avatarOlivia2016-10-16
時恐怕會變成清償不完的無底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