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東西後分手說要回和賠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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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4月多的時候 我因為手機太舊常常沒接到電話

前女友就說她約到期 要把她續約的手機送我

這樣才他打才找的到

我想那好 就隨便 他當下就要我在門市換

用了4個多月 這幾天分手 他就強制要把他手機拿回去

我不服說你不是給我了? 他說:誰能證明

手機事小 但資料對話紀錄都在上面

而且我在使用期間不小心把鏡頭給弄壞

現在又要我賠償

我說你當初已經口頭承諾要給我了

(我還有請我朋友找4月多我拿到手機情況的對話紀綠

就說我有免費手機了 妹子說要免費給我的 我叫他賣掉他說一定要我換)

我查民法 口頭契約也是有效力

我有辦法能拿回手機不賠錢嗎?

PS:

我實在不服氣 他住我家10個月都吃我的 我也沒跟他拿錢花過

才個手機 我不能自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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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8-20
BG文zzz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8-21
好聚好散。
Enid avatarEnid2017-08-24
主要她還找8+9到我家這邊 超不爽
David avatarDavid2017-08-27
不怕被打的話應該是可以不用管她吧
Ida avatarIda2017-08-28
交出去就來不及了 給這件事表示你同意對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