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計程車擦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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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30我在台北市羅斯福路跟計程車擦撞對方突然從3線切入4線我是直行4線車道來不及就撞上了對方說要他賠不可能我是否等交通裁決下來再一併跟他提傷害跟毀損告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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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12-02
2012/11/30我在台北市羅斯福路跟計程車擦撞計程車駕駛恐有業務過失傷害之嫌。對方突然從3線切入4線我是直行4線車道來不及就撞上了若依你所述的情形而言,對方變換車道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原因,另直行車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次因,應就其筆錄陳述具體認定。對方說要他賠不可能我是否等交通裁決下來再一併跟他提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
Xanthe avatarXanthe2012-12-05
(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影片有助於釐清,沒影片雙方各說各話前車變換車道侵犯你的車道,主因居多如果你撞到正車尾,沒有影片證明前車變換車道,對方不承認你可能吃悶虧(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我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