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賤男開離婚條件,他竟然不理我? - 法律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8-03-12T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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賤男:我先生
賤女:我的閨密
賤男跟賤女常常趁我出國或者出差的時候偷情,在我一次發現他們line記錄的時候,三方有談判過一次,但是雙方表面上說分手,私底下卻愛的死去活來,好像我是他們的絆腳石,我現在我願意離婚讓賤男和賤女去雙宿雙攜,賤男卻還有資格跟我談條件
我的條件如下
1.小孩歸我,賤男要每個月付1.5萬給小孩當教育金
2.賤男和賤女精神賠償我200萬,可分期攤還但是不可以超過3年
3.探視小孩每個月1次為限,每次2小時,大於一次或超過時間要提早一個月告知
我的條件已經開的很寬鬆了,沒去抓姦讓他們難堪已經是施捨了,現在竟然覺得我的條件他沒一樣能接受,妳們評評理到底誰錯
Tags: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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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18-03-15T17:22
看完妳的條件後相信若是一般上班族的話應該是絕對不會答應你這樣的條件,星羽認為以妳目前的狀況不應該虛張聲勢去抬高自己的身價,因為妳得記住,妳目前來說根本無任何證據去證明他們實際上通姦的行為,假使對方全部否絕妳的條件,那也只是理所當然
星羽建議妳應低調點先委託專業的徵信人員去蒐集完整通姦證據,甚至抓姦後再來談條件會比你目前的狀況好太多,若是無證據下就先聲奪人,換來的可能會是更卑劣的局面,請冷靜的委託專業去解決問題,而並非製造更多不必要的麻煩。如有需要諮詢專業蒐證、外遇、抓姦等問題都可以透過LINE找到我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18-03-14T10:15
來參加國小國中同學會,見見國小國中老師們,班與班聯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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