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劃設的公共停車格可以停多久? - 法律

Ida avatar
By Ida
at 2011-06-19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如果是不收費的路段
想停多久就停多久嗎?
台中地方法院對面停了一台車子
在靠近林森,自由路口那邊
車上掛了白布條
上面密密麻麻寫了一堆字
看也知道是對司法判決有意見的人停的
車子就停在法院正對面
諷刺的是
無數的法官檢察官警察每天來來回回
卻都對那台停了好幾個月的車視而不見
難道公共停車格是想停多久就停多久嗎?
因為法律沒規定所以司法人員也莫可奈何嗎?
Update:
我有寫mail到市長信箱
上週日寫完 禮拜三那台車就被拖走了
地上還寫有那台車的車號FA4x68
表示這的確違反交通法規
但這是違反哪1條法規?
照下面網友所講
一般民眾只要有繳稅
難道可以占著公共停車格不放嗎?
Update 2:
to 黑番兄:
You got it!
你的回答跟交通局回覆我的一樣
可見你真的很了解
110點請慢用~

All Comments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11-06-23T18:49
只怕沒人檢舉,只要有人檢舉,幾乎還找不到不能移置的條款
附"臺中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及"臺中市廢棄車輛清除處理作業自治條例"供參
臺中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民國99年09月02日修正) 第1條
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為管理公有停車場,特制定本自治條例。第2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管理單位為本府交通處。第3條
本自治條例所稱停車場係指本府設置之路邊停車場及路外停車場。 第4條
公有停車場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非車輛不得占用之 。第5條
使用公有停車場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車輛於路邊停車場同一停車格內停放逾七日者 。
二、在車輛本體以外有廣告行為 ,而停放於路邊停車場者。
三、在路外停車場停車營業者。
四、不依劃設之停車格停放車輛者。
五、不依規定繳費者 。
六、車輛未懸掛號牌或懸掛已註銷號牌者 。第6條
有前條第一款情形者,本府應於車體明顯處張貼記載限該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於二十四小時內將車輛移出公有停車場之告示,並拍照及製作紀錄表,其未依限辦理者,應予移置保管 。第7條
有第五條第二款至第五款規定之情形者,本府得責令駕駛人將車輛移置適當處所;如駕駛人不予移置或不在車內時,本府得於拍照及製作紀錄表後,予以移置保管 。第8條
有第五條第六款懸掛已註銷號牌之情形者,由本府依臺中市廢棄車輛清除處理作業自治條例第七條規定之程序處理;未懸掛號牌之情形者,由本府依臺中市廢棄車輛清除處理作業自治條例第八條規定之程序處理。第11條
依第六條及第七條規定移置車輛時,本府應填發移置事由通知單,交保管場管理人員,據以收繳移置費、保管費及欠繳之停車費。
前項車輛保管逾五日無人認領者,由主管機關查明車輛所有人,通知其限期領取;屆期未領取或無法查明車輛所有人,經主管機關公告招領三個月,仍無人認領者,由主管機關拍賣之,拍賣所得價款扣除移置費、保管費、欠繳之停車費及其他必要費用後,依法提存。第14條
依第八條及第九條規定移置車輛或廢棄物時,應先移置於指定之保管場所 ,並公告一個月招領;屆期無人認領時,以廢棄物處理。如有殘餘價值者,公告拍賣之,所得價款繳交臺中市公有停車場基金專戶。
前項車輛及廢棄物,在拍賣前所有人得檢具證明文件及移置費、保管費收據請求發還。
第九條廢棄物之移置費按每公噸新臺幣八百元計算,保管費按每公噸每天新臺幣一百元計算,不足一公噸者,按一公噸計收。臺中市廢棄車輛清除處理作業自治條例(民國96年07月12日修正)
第7條
懸掛車牌之廢棄車輛,由警察局派員現場勘查認定後,即張貼通知於車體明顯處、拍照存證及填具廢棄車輛勘查紀錄,並書面通知牌照登記名義人自張貼之日起七日內清理,逾期未清理者,書面通知環保局先行移置指定場所存放 。第8條
未懸掛車牌之廢棄車輛,由環保局派員現場勘查認定後,即張貼通知於車體明顯處外,並拍照存證及填具廢棄車輛勘查紀錄,限期自張貼之日起四十八小時內清理,逾期未清理者,由環保局先行移置指定場所存放 。
2011-06-27 18:46:07 補充:
簡單來說,停車如果有以下情形,就有可能被拖走:
1.於路邊同一停車格內停放超過7日。(面對此政策之對策是:為每隔5~6天換位置1次)
2.於路邊停車場,而在車輛本體以外有廣告。
3.在路外停車場,而有營業行為。
4.不依劃設之停車格停放。
5.不依規定繳費。
6.車輛未懸掛號牌。
7.懸掛已註銷號牌。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11-06-22T05:52
你好~難道公共停車格是想停多久就停多久嗎?
因為法律沒規定所以司法人員也莫可奈何嗎?公共免費停車格停車,若沒有違法實在無法可管停多久。警察可以查該車輛是否有欠稅未繳,車輛是否堪用狀態,車輛是否有妨礙都市景觀問題。相關單位如里幹事應查報環保局清查是否廢棄車輛,張貼公告十四天,若無人主張權益就當廢棄物清理拖吊離現場。車體嚴重污染妨礙景觀警察應可具體開單告發。不過既然車體是陳情訴訟案件,公務單位可能懼於麻煩上身都視而不見,這是可以想見的。 ~提供參考,希望對你有幫助,請勿刪題~
2011-06-26 19:47:41 補充:
應該是妨礙觀瞻被拖走的。因為貼滿文宣。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11-06-23T17:52
如果該車輛有繳納稅金及其停車費
則無不法....

為何在校內禁止飲酒?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11-06-19T00:00
因為某種原因所以我要問這些問題==1.喝酒對身體的影響?2.為何在學校禁止喝酒?3.為何在校飲酒的罰則等同於施打�� ...

有限公司負責人有權利販賣公司生產設備嗎?急

Wallis avatar
By Wallis
at 2011-06-19T00:00
我們公司是很單純的中小企業實業有限公司,現在負責人跟其中一位股東想要賣掉公司一部份的生產設備,但是有過� ...

請問各位先進.汽車牌照稅未繳

Enid avatar
By Enid
at 2011-06-19T00:00
請問各位先進.汽車牌照稅未繳.因路邊違規停車被拖吊.事後又收到地方稅務局依使用牌照稅法28條逾期未完稅之交� ...

無照及闖紅燈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11-06-19T00:00
我今天被開了無照及闖紅燈還有不服從交通勤務警查獲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之稽查(60條2項1款)請問 ...

隱私權軍人的通聯記錄

Joe avatar
By Joe
at 2011-06-19T00:00
上級長官有資格調下屬個人通聯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