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死亡,還會收到紅單嗎
請各位幫忙一下1.車主已死亡很久,車子都未過戶,車子目前是家人在使用,如果家人開在路上違規,這樣警察還可以開紅單嗎?2.如果警察機關開紅單,他們可依哪條法規開,3.如果開紅單不繳,可以嗎?4.這樣牌照稅及燃料稅還要交嗎?,如果我不繳監理機關,有法條可罰我嗎5.如果我不辦理過戶,有違反任何法規嗎請回答的各位朋友,寫清楚一點,最好是把試用的法條寫出來.謝謝
網友回覆 2
- Kelly
依民法規定車主死亡,該車馬上為其繼承人繼承,其繼承人如要繼續使用該車輛,應立即向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如未依規定辦理上述相關車籍異動,該局依法就原車主所有繼承人予以開徵本稅,並向繼承人之任何一人為送達,其送達效力及於全體繼承人。又若該車輛已因逾期檢驗遭監理機關註銷牌照或條例易處逕行註銷牌照,惟繼承人仍需繼續使用,除應立即向監理站辦理驗車、重領牌照及過戶手續後,才可繼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否則一經查獲使用公共水陸道路,除補稅外,還必須處以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仍由其繼承人繳納。交通違規基本上是罰車主,若能證明不是車主駕駛,則罰駕駛人。被發現車主死亡未過戶,事情就更大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33條規定,申請異動登記義務人未主動辦理,公路監理機關得催告義務人於15日內辦理異動登記,逾期未辦理者,公路監理機關應逕行註銷該車輛牌照。使用牌照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報停、繳銷之交通工具或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之罰鍰。」;第二項:「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
- Ophelia
1-可以開紅單..以下新聞案例供你參考: 車主死亡8年車照跑 紅單198萬 好人有更好的美好人生!, 股子的部落格:希望好人團結避免壞人壞事的傷害 添加評論 車主死亡8年車照跑 紅單198萬更新日期:2008/11/15 00:14一輛車的交通違規罰單居然可以四百多張,罰金一百九十八萬,而且車主已經死亡。 這麼誇張的案例發生在桃園縣,車主死亡之後八年來並沒註銷,他的太太開著這輛車被開了四百零七張超速罰單,以為可以不用繳罰款。攤開洋洋灑灑的罰單紀錄報表,長長一大串,上頭滿滿的各式各樣的違規紀錄,創下了新紀錄,陸續被警方查出被開多達四百零七張的交通違規罰單,罰款金額累計一百九十八萬。就是這一台黑色的小轎車,車主在民國八十九年死亡,死者家人不但沒把車牌註銷,還繼續開車上路,一度讓人以為車主死而復生開車趴趴走,但直到桃園縣交通隊調出歷次這部車輛的違規畫面,在附近守候埋伏多日,才終於查出,放任違規的駕駛人,就是死者的太太。 警方說車主太太寧願放棄被扣押的轎車也不願意繳錢,但是可別以為這樣就能規避罰款,未來當事人名下的財產會被通通扣押,再抗繳不還欠款,就會被移送行政執行處管收。(記者黃俊、吳珮綺報導)2-依正常之交通道路處罰條例!只要違規.依法還是照常開單!3-監理站會強制註銷車牌!4既然註銷就沒有牌照稅問題!5會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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