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對方肇逃後找尋到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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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103年12月31日我騎機車在民生西路底堤防外,機車便道和一台從小水門左轉出來的機車發生碰撞,導致我去撞右邊路旁的水泥柱,對方有問我有沒有事,我當時右半邊受傷決定叫救護車和警察,結果在我打電話的時候對方自行牽車離開。我有把車損拍照下來並請車行開收據,沒通知保險公司我已經有請醫院開證明,並註明無法工作天數後來警方調閱監視器找到對方,於是偵查隊找我做筆錄,剛開始我有要求看監視畫面,但是他沒讓我看只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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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avatarEmily2015-01-24
1.對方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你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2.你機車若有跟對方機車發生碰撞.就較無爭議性.如果沒有跟對方互撞到車輛.但你自摔若跟對方轉彎不當有相當因果關係.對方就有相當肇責存在.(但你要舉證)所謂相當因果關係.係指依經驗法則.綜合行為當時所存在��
Carol avatarCarol2015-01-23
您是當事人,有權要求看監視器,若對方真的沒碰撞到您,您告過失傷害及肇逃機率不會成立.監視器可以看,不能攜出,警察不給看,巳經違反作業程序,您可以向督察室檢舉,懲處失職之公務員.一定要看到影片,才知道後續如何處理.......若對方有碰撞到您,哪怕只有輕微碰撞,過失傷害及肇逃都會成立,這兩項都是刑事罪,以刑逼民事方式,要求他賠償.過失傷害可以撤,肇逃是不能撤.問題1答:可以的.只要有證明就可以,不一定要保險公司的.問題2答:看路段速限是多少囉
Annie avatarAnnie2015-01-22
您好在車禍的當下有報警的話當地的交警會畫一張"事故現場圖",並會給您一張"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請經辦員警送交通大隊做初步事故分析研判以台北市為例~若經辦員警有送到交通大隊做事故分析可以先上交通大隊的網站查詢進度,要輸入事故登記聯單的編號通常30天內會有結果上網查訽,若己製作完成可以到交通大隊聯合服務中心領取要帶:1.身分證2.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可以順便申請交通事故現場圖及事故照片,初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