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初在南京東路發生車禍
因為對方公務車停靠在紅線區,並且未熄火
當時我正要從旁邊經過
結果因為對方後座乘客突然開車門導致我摔車受傷
如果現在要提起過失傷害
是要向違規停車的司機還是突然開車門的乘客提起告訴呢?
目前主要都是對方乘客跟我聯絡
感覺比較有誠意
至於對方司機及保險公司
就幾乎沒有聯絡
保險公司的態度也不是很好
如果求償
一般骨折、骨裂的案子
精神賠償的金額大約都多少呢?
因為這次車禍使得我今年的考績肯定完蛋...
想升等也至少要多等一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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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對方公務車停靠在紅線區,並且未熄火
當時我正要從旁邊經過
結果因為對方後座乘客突然開車門導致我摔車受傷
如果現在要提起過失傷害
是要向違規停車的司機還是突然開車門的乘客提起告訴呢?
目前主要都是對方乘客跟我聯絡
感覺比較有誠意
至於對方司機及保險公司
就幾乎沒有聯絡
保險公司的態度也不是很好
如果求償
一般骨折、骨裂的案子
精神賠償的金額大約都多少呢?
因為這次車禍使得我今年的考績肯定完蛋...
想升等也至少要多等一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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