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騎車右轉擦撞到一個準備直行的阿桑她摔倒之後我有扶她起來並且陪同去醫院(當時沒報警但之後有到警察局備案)在醫院做完檢查還有驗傷單之後就一直在跟她聯絡怎和解在和解當天阿桑她突然說她有個部位昨天開始在痛可是重點是那個部位在當初驗傷單上並沒有(開驗傷單時我在旁邊)當時醫生問她他也說不痛結果她竟然跟我說一句當時撞到後馬上檢查又檢查不出來...請問如果他要向我索賠是依照驗傷單上的位置如果不是在驗傷單上的位置我一樣��
車禍傷勢和解金部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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