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我大兒子2014年8月騎機車載小兒子行經無號誌十字路口時驚見右側有來車(A車),緊急剎車失控打滑又與A車發生碰撞,大兒子顱內出血、右手腕骨折、左眼視神經受損,目前左眼視力未達0.02,小兒子左肩胛骨骨折,A車無人受傷。已向對方提告並已收到起訴書,有下列問題尋求解答:1.對方當日所駕駛的車輛是平日送貨的車輛,是否會加重刑責?2.第一次調解時對方強制險公司人員表示工作損失只願意依照勞工局失能給付殘等賠償360天(第8級�
車禍傷害告訴及理賠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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