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月前,家人因上班途中騎機車被一位騎機車(機車前踏板載一個箱子,箱子高度大約在駕駛人的眼睛)的男生撞到家人是綠燈直行,對方是對向綠燈左轉(雙方都有機車強制險,也都有帶安全帽、無酒駕)對方只有臉部擦傷(縫了3針)沒有住院;而家人卻因頭顱骨折、腦溢血而在加護病房住一日,後來轉到普通病房住8天。出院後在家休息1個月家人受傷的程度已經達到申請〝重大傷病〞的資格(只是我們怕會影響將來找工作、保險保費而沒有去申
車禍刑事訴訟丶民事求償 - 酒駕
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