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合解的條件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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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母於100年4月11日晚上11點左右出車禍,對方是從後方來的機車先是卡到家母的機車後才絆倒家母機車,對方有喝酒,二人都送醫,對方只有頭部縫幾針及一些小外傷,家母則住院十多天,還有可能要植皮,後來因為我們照顧的好,不用植到皮,但是家母的腳則毀容了,看的我們都好痛,因為家母的腳皮和骨頭不知被什麼割傷,導致骨肉分開,當時我不知家母的傷如此嚴重,還呆呆的看著傷口,後來聽醫生解說我差點昏倒,趕快擋住懷胎7個月的小妹別來看家母的傷口,不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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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ob avatarJacob2011-08-02
家母於100年4月11日晚上11點左右出車禍,對方是從後方來的機車先是卡到家母的機車後才絆倒家母機車因無法明確了解事發經過,故先不予分析建議.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對方有喝酒酒後駕車違反刑法第185-3條公共危險罪: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
Regina avatarRegina2011-08-03
你好:因為對方沒有強制險,所有的理賠只能跟肇事者拿,如果對方的金額太誇張,遲遲無法談成和解,最後只能在刑法六個月的追溯期內提出告訴,順便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和假扣押!請問車主和肇事者為同一人嗎?如果不是,請把車主列為求償對象!你可以申請民間單位和政府的急難救助金!還有請問你母親有殘障手冊嗎?如果有,可以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服務!補品費用無法求償,除非是醫生診斷證明上寫需服用....看護費可算入~家人看護��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1-08-02
如果在路上不小心發生車禍,就要記得先報警,還要記得打電話至投保的保險公司,跟該公司的車禍處理人員講你發生了這件事,請該公司的車禍處理人員幫忙處理。
Jacob avatarJacob2011-08-01
回答者:智多星事務所(大師3級)對方可能因未保持安全距離為肇事主因你的回答真的會誤導發問人,你只單純從這句話「對方是從後方來的機車先是卡到家母的機車後才絆倒家母機車」就能判斷對方為肇事主因????...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1-08-02
智多星回答你~家母於100年4月11日晚上11點左右出車禍,對方是從後方來的機車先是卡到家母的機車後才絆倒家母機車對方可能因未保持安全距離為肇事主因,建議釐清肇事責任:在事故七天後,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免費),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事責任。於事故三十天後,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如果研判結果與事實不符,可自費三千申請鑑定,鑑定時,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