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責任歸屬、賠償金額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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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機車在路上被一輛汽車撞到現在對方態度很強硬我想問看看懂這方面的大大門的回答和意見我(騎機車)是兩段式左轉,目的地是對面巷子裡。對方(開車)從對面巷子開出來左轉。撞到當時的情況是:我是直行車、他是直行左轉車。他左轉時撞我,我們撞的地點在斑馬線邊上(有一部分在斑馬線上)我當初在兩段式左轉時,因為巷子小條,所以我停在斑馬線邊上(但我沒有在斑馬線正中間),然後看到綠燈後,直騎,我騎很慢,當時下午,有學生過馬路,旁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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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ice avatarCandice2015-01-05
你好:為你說明問題,1.此事件的責任歸屬應該是在於對方吧在路權的部分我是優先權而且是他來撞我他現在咬說我騎在斑馬線上。答:就你所述內容來看,對方理應是肇事主因,但是否全部責任?就得看現場跡證及雙方筆錄而定。無須理會對方怎麼說...既然有報警處理,那麼就可以在30天後申請警方的初步分析研判表來參考雙方責任。2.和解金額2000元的部分以大大們的看法來說合不合理還有,我有義務我每一次的回診都要事先打電話給對方嗎?以我看�
Eden avatarEden201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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