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後對方不願理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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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母在今天7月的時候 在高速公路上被後車追撞
當下雙方都有道高速公路警察局做筆錄
當時有談和解 雙方也都有簽和解書
內容是對方願意賠償家母修車的費用
可是後來我媽修好之後跟對方連絡報價
對方一開始說費用太高要換一家維修廠商報價
不過這時車子已經維修 費用也是我母親付款
後來卻失去聯絡 打電話不接 LINE已讀不回
所以我想上來請益一下這樣子後續該如何處裡?
對方台北人 我是桃園人 如果要提告是否要到台北報案?
因為當事人是我母親再加上長輩觀念認為
常常跑法院或是警察局很不好
所以我是否能夠代替我母親處理?
事發時間是今年7月 現在才告會不會超過期限?
如果要告對方 是民事還是刑事?
我又該準備些什麼東西呢?

麻煩有相關經驗的板友告知一下注意事項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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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5-09-21
有人受傷才是刑事,只有車損僅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