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後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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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於今年初
雙方已經在急診室就當場簽立和解書,
載明由我賠償6千塊給對方,並有註明這是做為賠償對方醫藥費及修車費用,
且對方放棄民、刑事追溯的權利。

後來隔天對方又直接打電話到我家裡去,
但因為我不想讓父母擔心,所以只有跟哥哥講這件事,
後來我媽媽接到電話後,對方揚言說要给他七千塊修車,
不然要提告,為人父母總希望幫子女處理麻煩,錢也就馬上匯過去了

Q1:都已經簽立和解書了,還可以再提告嗎?

今天晚上對方又打來說要再給他2.5萬的精神賠償,不然就提告
爬文後知道對方有受傷是肯定會涉及過失傷害的刑罰,
但明明就已經簽立和解書了,感覺對方好像把我當成提款機一樣,動不動就用
提告來威脅,要我給他錢,覺得這個人真的很過分。

Q2:人身的醫藥費賠了、修車的錢也又另外讓他跟我媽拿了,這樣子的話,民
、刑事還會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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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ary avatarGary2011-03-07
請他法院見。這種無賴見多了。
Emily avatarEmily2011-03-10
那過失傷害會不會被起訴?
Lily avatarLily2011-03-11
反告詐欺或恐嚇取財好了~@@~這太誇張了。
Agatha avatarAgatha2011-03-12
1.他是有權提告,但若你說的為真,檢察官很可能職權不起訴。
Kumar avatarKumar2011-03-16
另外,請告訴你媽以後不要亂匯錢,至少要先跟你確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