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知識+友可以幫我解答一下嗎?在下在99年4月騎乘機車遭一部自小客闖紅燈撞擊之後肇事逃逸之後有上了偵查庭以及調解委員會都和解不成而後到了100年3月初我收到了法院的簡易判決處刑書內容是要對撞我的肇事者做判刑於是我打了通電話給肇事者問他還要不要跟我和解不私下和解我打算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肇事者在3月17日來到我家談和解最後在3月17日談妥和解條件和解金共15萬先在3/17日先付現金5萬元之後從100年的5月到9月這5個月的21日前每一�
車禍和解書寫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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