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本來停在停車格要左轉出來迴轉!結果我車身已打橫在車道上!對方騎車撞上來!但是我是雙黃線迴轉!送進醫院時原本醫生說他可能有骨折!但是當天醫生用拉的方式幫他骨頭移回原位!他住院了二天!我都有去看他!也買了水果去慰問!醫生說他目前是不用開刀!可以出院了不過要修養三個月!真正復原可能是六個月後的事!現在他出院了!請問一下!我該哪時提出要談和解?他本身沒有工作是個剛畢業的人!那他們可以跟我要這段時間的工作金錢損失嗎???通��
車禍和解該哪時談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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