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要到銀行辦事,將車停在停車格內,往後看沒有車,就開了車門約5cm的距離在確認後方是否有來車(開啟車門扔在停車格內),就發現有一台機車從旁邊竄出來,幾乎是和停車格平行,結果他當然是撞到我了,結果他因為重心不穩的關係又擦撞到旁邊的行駛中的車,到警局時警察劈頭就說我是肇事的主因,叫對方一定要跟我索賠,不然可以告我過失傷人,因為我開的是長期租賃車,租賃公司叫我一定不可以和對方私下和解,一且交由保險公司來處理後續理賠事宜,��
車禍問題,停在停車格內被撞到車門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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