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本週二(11/4)騎機車下班時和另一台機車擦撞,當下沒有報警,但過2天(11/6)雙方有一起去分局事後備案,因為我太太有受傷,且有去醫院驗傷,我們想要辦對方強制險出險,但對方一直不提供他的強制險是那家保險公司,現在離事故已經過5天了,這樣我們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得到理賠?或是只能自認倒霉?如果還可以申請理賠的話,因為對方根本不提供任何資料,我們因該如何處理?
我記得要申請強制險出險,只要受傷那方提出即可,但還是要知道對方是那家保襝公司才可以提出申請,這個觀念對嗎?
我記得要申請強制險出險,只要受傷那方提出即可,但還是要知道對方是那家保襝公司才可以提出申請,這個觀念對嗎?
All Comments
只要版大知道對方車號可以向板大的保險公司查詢
就可以知道
並不需要知道對方是哪家保險公司
當然版大可以對該騎士提出民事告訴
TS777.CC
請洽客服官網:AA8888.NET
不對!
沒依法通知警察
由警察填單
事後是不理賠的
這是保險道德風險
以防雙方造假
只能訴之法院
但要有第3方證人
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