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對方疑似跑了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我在今年的5月22日發生車禍,是對方闖紅燈撞我!雙方都有到警察局做筆錄,車禍造成我右肩骨折、多處挫傷,有驗傷單!車子也有受損,到警察局當天沒有和解,因為想等傷好車修好在和解!最近傷勢有好轉想和解!對方卻找不到人!想請問大大們萬一送調解對方不出面、提告對方也不出庭、會變成通緝嗎?警察有辦法抓的到人嗎?目前車子還是在對方認識的車行修理、萬一車行說謊!說車子根本沒在那,我該怎麼辦

All Comments

Mary avatarMary2013-06-19
你請警察通知對方就會出來了.若沒有出來你可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案子移送到地檢署.檢方就會通知對方出庭.若再沒有出來.屢傳不到.對方會被通緝的.
Edith avatarEdith2013-06-16
您好立律管理顧問公司採取會員制,我們推廣預防法學,協助您處理大大小小的法律糾紛!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詢,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立律,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事��
Linda avatarLinda2013-06-17
您好我推薦你中華民國權益保障協會上網收尋my權益itm前些日子因為本人糾紛處理不妥也是經由朋友介紹這公益團體作處理事情也經由他們的專業經驗圓滿處理感謝他們熱心幫忙希望對你有所幫忙請多多支持權益保障協會謝謝...
Dora avatarDora2013-06-19
調解並非是強制性的,也就是要在雙方都意願下才調解得成,若相對人不調解,其依法應負的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你仍可透過訴訟請求,對方不出庭,不會被通緝,這是就私權的救濟,不是刑罪的究責,因給付之訴經裁判確定即有強制性使其賠償。雙方都有到警局筆錄,那就有對方的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