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昨天發生車禍.騎車行經閃黃燈路口速度大約40騎到路口一半.看到右邊一輛轎車.速度很快直直衝過來.當下我往左偏按了喇叭.他及時煞車.擦撞我的右邊防燙蓋和腳踏板.腳有擦傷.我沒有倒車.所以搖搖晃晃騎到路邊.但後來他直接把車開走肇逃.我朋友在後面有用行車紀錄器錄下當下直接報警也到警局作筆錄和驗傷請問大大們我之後該注意什麼嗎(越詳細越好)?已經打算告他過失傷害.還有關於錢的部分除了車子的部分我還可以要求什麼賠償嗎可以賠償到�
車禍對方肇逃想問各位大大?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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