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一年,被害人忽然死亡,我會有什麼責任?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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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可以幫忙一下,也希望大家不要以複製貼上來回答我的問題。事情是這樣的。(一)案發有一天我弟弟如往常般下班,那天下著一點點小雨,行徑時的車速約4~50公里(有鑑定報告),當時他騎上橋的時候並沒有注意到陸橋邊有個在牽摩托車的人(被害人),所以就撞上了,當時他在牽車的時候,人是在車道上面,並非是在陸橋旁邊的行人道上面。據被害人表示,他那天是因為”摩托車壞掉了”所以就把摩托車牽上去,正準備要回家,之後就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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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11-10
肇事現場,你弟弟沒逃走,對方行為不當......黑夜大雨.....引起事故責任.......他在馬路上牽車被撞死....大家都沒有責任.......故此?其實,你們可以一毛錢都不用賠償........他們.他過多久之後,死亡都沒有責任..............2013-11-1213:23:13補充:你弟弟沒有過失殺人的問題,絕對沒有!案件效力?做完筆錄之後,沒有刑事責任,你們當然是沒事,效力也僅停止於案發當時.2013-11-1213:24:20補充:最後會怎樣其實這件事情早就結案了你弟弟和對方的問題早就終止在肇事現場結案��
Andrew avatarAndrew2013-11-12
個人覺的DarkMan大已經說出重點了。就當時的狀況判定完後,的確根本沒有賠償義務。只是看你們道義上的良心罷了,畢竟你弟倒楣撞到白目家庭。就是這樣法官裁請你們自行調解比較好。再來就是車禍基本強制險保險公司會賠基本的,超過的就不可能了。這點是保險公司賠給對方,對方保險公司賠給你們(莫非你弟沒去修車等?)最後,被害者死亡,這件案件還有效力。而對方最後確定是心肌梗塞死亡,那就是單純被夜神月看到而寫上去而已~就像宋狀師�
Thomas avatarThomas2013-11-14
這件事情你們只需要負責第1項51000費用畢竟這個費用是因為車禍所造成的支出但是你們也可以折衷給他們3萬另外被害人已經往生道義上包個白包這是一定要的你都說他死於心肌梗塞所以你弟弟無過失殺人的責任如果被害人因車禍驚嚇導致心肌梗塞那就會附上刑責心肌梗塞這是一種很嚴重的疾病沒立即治療的話不用5分鐘就可以造成死亡由於被害人因病過世此案件將會自動失效他們要15萬不用給最多就像我剛剛說的3萬醫療費+白包一個希望我講的這些能幫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11-11
每次車禍的事都是自己處理,很奇怪的事通常車禍,不都由保險公司專員出面處理,一般汽機車都有強制險或其他額外保險,怎會弄到自己處理?我的經驗只要車禍當時call一通電話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理賠和解弄到好,除過失傷害罪或致死罪無法處理外,其它的賠償或民事訴訟保險公司有法務專人包辦,被保險人無庸出面.....我弟弟會不會背上過失殺人的罪名?不會,如果對方沒撤告,可能是過失傷害被害者死亡,這件案件還有效力嗎?被害人案發至死亡,是否有間
Megan avatarMegan2013-11-13
請法律單位給予協助並了解案情原由
Thomas avatarThomas2013-11-11
一百萬不合理,五十五萬,相當合理。2013-11-1209:17:02補充:我的估算1.過失傷害處六個月以下陡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我想進加護病房應該算重傷害,算判六個月易科罪金,18萬。2.薪資陪贘就算半年好了,5.5萬*6=33萬。3.看護費算二個月好了,一天2200~2400是行情。6.6萬4.人死為大,就算沒有連帶關係,但至少有因果關係,,法官及檢察官沒有測隠之心嗎其他精神,交通,後續醫療,器材不算,,你們上法院就要給57.6萬以上,那妳覺得5
Jacob avatarJacob2013-11-14
【醫療費用】:51000(醫院、住院明細)【後續醫療費】:23000(一年門診費、鋼釘拆除手術)要收據【交通費】:4800(計程車一趟200,來回400、12個月)要收據【看護費】:1980000(全日2200(三個月)【輔助器材】:24000(氧氣製造基、血氧機)要收據【薪資補償】:660000(平均薪資55000(12個月)要收入證明【特別補償金】保險費扣除:-91100元>>>無此請求權【精神賠償】:500000依據雙方收入定...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3-11-13
1.想請問一下,這件案件到最後會變成怎麼樣?回答.被害人死亡.要看死亡證明書上面是如何寫的.若因疾病身故跟車禍受傷若沒有因果關係就不可相提並論.若有關係就有責任.若有關係警方會報檢察官相驗的.若是疾病身故醫師開具診斷書就可以.但醫師診斷書是否跟車禍又有因果相牽連.有待釐清.2.我弟弟會不會背上過失殺人的罪名?回答.要看死亡案件而定.3.被害者死亡,這件案件還有效力嗎?回答.當然還有效力....
Iris avatarIris2013-11-14
我弟弟會不會背上過失殺人的罪名?一年前撞到他.一年後他去游泳時不小心溺斃...關妳弟啥事情?
Jacob avatarJacob2013-11-10
請問......你這個金額怎麼來的??2013-11-1214:16:11補充:過失傷害應是指過:行為人在主觀上沒有傷害故意而在客觀上也沒預見自己動作會造成傷害之可能而你說的重傷害,應該是指"過失重傷害",而過失"重傷害"重大之傷害致五官四肢之機能完全喪失,而且完全不能恢復而言受害人的情況應屬於可以恢復的,所以故五官四肢之機能僅係一時喪失,而可回復者,或五官四肢之機能僅有衰減之情形而尚未達全部喪失效用之程度,均非刑法定義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