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可以幫忙一下,也希望大家不要以複製貼上來回答我的問題。事情是這樣的。(一)案發有一天我弟弟如往常般下班,那天下著一點點小雨,行徑時的車速約4~50公里(有鑑定報告),當時他騎上橋的時候並沒有注意到陸橋邊有個在牽摩托車的人(被害人),所以就撞上了,當時他在牽車的時候,人是在車道上面,並非是在陸橋旁邊的行人道上面。據被害人表示,他那天是因為”摩托車壞掉了”所以就把摩托車牽上去,正準備要回家,之後就被
車禍後一年,被害人忽然死亡,我會有什麼責任?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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