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8日下午約2點左右
我與對方機車於十字路口發生擦撞。
我是十字路口要左轉,
對方直行與我發生追撞。
對方追撞點是我機車的後半部,
當下請了交通隊和救護車來處理,
我個人是沒什麼受傷,只是輕微的扭傷。
對方有幾處輕微擦傷。
對方車子受損比較嚴重,
三角台及車架都有歪斜。
我則是引擎部分受損。
我們一開始打算要私下和解,
我也請我這方的機車強制險去處理他的傷勢,
機車的賠償我也是說我會照價賠償。
我知道我於法,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
於情,我人幾乎沒什麼損傷。
所以我都是處於不有利的情況。
車禍發生到現在,我也沒有說過不賠償之類的話。
我只是希望我是照價賠償。
把對方失去的彌補回來。
可是沒想到對方獅子大開口,
對方機車維修約15000元,
醫療費我這邊都有請保險公司在處理。
但是對方說他車禍幾天後無法上班,
失去勞動力,要求賠償。
金額約3000元。
可是在網路上我看過一些法規,
減少勞動力損失,民法第193條:
"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
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他們拿不出來。
接著又說,車子壞掉沒辦法通勤的損失也要我賠償。
但是他們只是由家人接送或是友人接送而已。
他跟我要求了以計程車計價的方式求償。
當然,他們也拿不出來切確的單據。
就以我能看見的金額,大約只有18000元左右。
可是對方卻求償30000元的賠償。
最後我想請問的是,
如果對方無法拿出切確及正確的單據,
光依他口頭所說的金額,我應該做賠償嗎?
又如果走上法院一途,
我還要去負擔什麼樣的刑事、民事則任呢?
如果對方要提告,會對我比較有利嗎?
Update:
我想知道我自己本身的損傷,
包括人及車輛的損傷,
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嗎?
Update 2:
對方似乎不想接受調解委員會的和解,
因為與對方當初開出來的金額賠償會有落差,
他口口聲聲說要走法律途徑。
我這方面也還是會去調解會辦理申請,
我也有誠意要和解,
若對方不出面,而堅持提告,
我方又會有何損失或是要提前先作的動作呢?
Update 3:
我已經去醫院檢查過了,也開了證明。
所以在過失傷害這方面也已經跟對方達成雙輸的情面,
而要去調解委員會的資料我也準備妥當。
其實我一直很懷疑對方騎車時,沒有專心騎車。
因肇事地點並無明顯煞車痕,
對方時速過快,導致車體嚴重受損,
我方的車子卻沒有太大損傷(?)
並且對方在倒車後,我過去關心他時,
手上拿著手機。
我會去申請我當天(月)的通話紀錄,
請問,我能請對方去申請嗎?
再請問之:
"絕對不利!因對方有受傷而我方肇事責任明確,如遲遲未和解我方到最後一定會被起訴判刑,假設判一個月光易科罰金就要3萬元不得不慎!"
我方有誠意要和解,
若是對方不肯和解,
我方還會被起訴判刑嗎?
懇請回覆
我與對方機車於十字路口發生擦撞。
我是十字路口要左轉,
對方直行與我發生追撞。
對方追撞點是我機車的後半部,
當下請了交通隊和救護車來處理,
我個人是沒什麼受傷,只是輕微的扭傷。
對方有幾處輕微擦傷。
對方車子受損比較嚴重,
三角台及車架都有歪斜。
我則是引擎部分受損。
我們一開始打算要私下和解,
我也請我這方的機車強制險去處理他的傷勢,
機車的賠償我也是說我會照價賠償。
我知道我於法,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
於情,我人幾乎沒什麼損傷。
所以我都是處於不有利的情況。
車禍發生到現在,我也沒有說過不賠償之類的話。
我只是希望我是照價賠償。
把對方失去的彌補回來。
可是沒想到對方獅子大開口,
對方機車維修約15000元,
醫療費我這邊都有請保險公司在處理。
但是對方說他車禍幾天後無法上班,
失去勞動力,要求賠償。
金額約3000元。
可是在網路上我看過一些法規,
減少勞動力損失,民法第193條:
"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
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他們拿不出來。
接著又說,車子壞掉沒辦法通勤的損失也要我賠償。
但是他們只是由家人接送或是友人接送而已。
他跟我要求了以計程車計價的方式求償。
當然,他們也拿不出來切確的單據。
就以我能看見的金額,大約只有18000元左右。
可是對方卻求償30000元的賠償。
最後我想請問的是,
如果對方無法拿出切確及正確的單據,
光依他口頭所說的金額,我應該做賠償嗎?
又如果走上法院一途,
我還要去負擔什麼樣的刑事、民事則任呢?
如果對方要提告,會對我比較有利嗎?
Update:
我想知道我自己本身的損傷,
包括人及車輛的損傷,
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嗎?
Update 2:
對方似乎不想接受調解委員會的和解,
因為與對方當初開出來的金額賠償會有落差,
他口口聲聲說要走法律途徑。
我這方面也還是會去調解會辦理申請,
我也有誠意要和解,
若對方不出面,而堅持提告,
我方又會有何損失或是要提前先作的動作呢?
Update 3:
我已經去醫院檢查過了,也開了證明。
所以在過失傷害這方面也已經跟對方達成雙輸的情面,
而要去調解委員會的資料我也準備妥當。
其實我一直很懷疑對方騎車時,沒有專心騎車。
因肇事地點並無明顯煞車痕,
對方時速過快,導致車體嚴重受損,
我方的車子卻沒有太大損傷(?)
並且對方在倒車後,我過去關心他時,
手上拿著手機。
我會去申請我當天(月)的通話紀錄,
請問,我能請對方去申請嗎?
再請問之:
"絕對不利!因對方有受傷而我方肇事責任明確,如遲遲未和解我方到最後一定會被起訴判刑,假設判一個月光易科罰金就要3萬元不得不慎!"
我方有誠意要和解,
若是對方不肯和解,
我方還會被起訴判刑嗎?
懇請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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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對方機車於十字路口發生擦撞。
我是十字路口要左轉,
對方直行與我發生追撞。
對方追撞點是我機車的後半部,
當下請了交通隊和救護車來處理,
我個人是沒什麼受傷,只是輕微的扭傷。
對方有幾處輕微擦傷。
我方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原因,而對方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是超速的肇事次因則視筆敘而定!
建議於事故一週後可免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對方車子受損比較嚴重,
三角台及車架都有歪斜。
我則是引擎部分受損。
我們一開始打算要私下和解,
我也請我這方的機車強制險去處理他的傷勢,
機車的賠償我也是說我會照價賠償。
可至鄉鎮市區公所免費申請調解,或可請處理員警轉介調解。
我知道我於法,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
於情,我人幾乎沒什麼損傷。
所以我都是處於不有利的情況。
車禍發生到現在,我也沒有說過不賠償之類的話。
我只是希望我是照價賠償。
把對方失去的彌補回來。
勇於負責的態度給你拍拍手!
可是沒想到對方獅子大開口,
對方機車維修約15000元,
醫療費我這邊都有請保險公司在處理。
但是對方說他車禍幾天後無法上班,
失去勞動力,要求賠償。
金額約3000元。
可是在網路上我看過一些法規,
減少勞動力損失,民法第193條:
"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
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他們拿不出來。
要求工作損失確實需提供醫生診斷證明書,並依肇責比例賠償!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計。
接著又說,車子壞掉沒辦法通勤的損失也要我賠償。
但是他們只是由家人接送或是友人接送而已。
他跟我要求了以計程車計價的方式求償。
當然,他們也拿不出來切確的單據。
這部份不得主張!
就以我能看見的金額,大約只有18000元左右。
可是對方卻求償30000元的賠償。
建議你等研判表下來再與對方談會比較好,因為對方現在一定是認為我方全責,但實務上此事故對方一定也會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責任,到時再依肇責比例相互賠償,而我方也有受傷建議陸續去看診把就醫記錄做完整,以免到時和解不成對方向我方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時我方完全沒有籌碼,因為如果我方也有受傷對方又有責任時我方一樣可對他提出告訴!
最後我想請問的是,
如果對方無法拿出切確及正確的單據,
光依他口頭所說的金額,我應該做賠償嗎?
可盡量幫對方申請強制險來做理賠以減輕我方賠償的負擔!
你一定要記住談賠償時是以雙方的肇事責任比例互相賠償!
又如果走上法院一途,
我還要去負擔什麼樣的刑事、民事則任呢?
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則依對方所提出相關損害證明由法官判賠!
如果對方要提告,會對我比較有利嗎?
絕對不利!因對方有受傷而我方肇事責任明確,如遲遲未和解我方到最後一定會被起訴判刑,假設判一個月光易科罰金就要3萬元不得不慎!
加油 祝早日和解
2010-06-10 11:09:33 補充:
我想知道我自己本身的損傷,
包括人及車輛的損傷,
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嗎?
如果研判表下來對方也有肇事責任,那當然可以依肇責比例向對方求償!
2010-06-11 11:04:47 補充:
對方似乎不想接受調解委員會的和解,
因為與對方當初開出來的金額賠償會有落差,
他口口聲聲說要走法律途徑。
我這方面也還是會去調解會辦理申請,
我也有誠意要和解,
若對方不出面,而堅持提告,
我方又會有何損失或是要提前先作的動作呢?
那建議你也對他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才不會導致我方完全沒有勝算!
1.說真的沒人願意接受任何一筆受傷慰問金或賠償,傷害既已造成是無法隬補的,相信可能在處理的過程中,大家火氣都大了些,也造成許多生活上不方便,還好兩位大大都平安,否則;不是這多少錢可以解決的問題。
2.如果真要分出對錯,當然;透過法律是可以有最好的結果,但是究竟在心理層面是能要的真答案嗎。
3.您可至縣市政府免費諮詢律師,請他們幫你了解更深入,記得將資料備齊,車禍相片,個人資料,最好先自行列表問的事情再前往喔。
4.如果對方真不願調解,建議你,花些錢省一些煩惱,畢竟他損傷的比你嚴重,您就大人大量。
最後預祝順心、快樂、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