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提告過失傷害問題~急20點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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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機車跟對方汽車發生擦撞現場有請警察驗出對方酒駕回警局作筆錄對方以公共危險罪起訴事後有參加調解委員會兩次都無法調解當下我沒有上救護車有去總局申請現場初判鑑定表但因移動過車子無法判定調解我要求對方陪我機車維修單上的金額但他不賠如果我要起訴可以嗎應該經由那些途徑準備什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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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en avatarEden2014-06-14
1.警察只有案件移送權起訴是檢察官的權利2.賠償是屬民事過失傷害等等屬刑事板大要對方賠車輛損失費用當然沒問題但請提出民事訴訟民事訴訟請自己(或請律師)寫好狀紙後再向車禍發生地所屬法院提告對方要求賠償就可以驗傷單等等跟車輛損壞無關(除非板大要對方陪醫藥費)至於上一位大大說的按鈴控告若用於民事板大仍須先寫好狀紙但車輛損壞若於車禍與刑事責任並無絕對關係至於資料當然就是修理費用等等相關單據...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4-06-10
1.如果我要起訴可以嗎.........刑事案件(過失傷害),你沒受傷證明,就不行對對方提出告訴!但民事方面還是可以提告(侵權損害賠償)!2.應該經由那些途徑準備什麼資料.........警方民事案件如果要提告,是不受理的,要自己去法院提告!不是檢察署喔!3.沒有驗傷單就不能提告嗎.........同第一題答案4.所以酒駕狀人沒受傷可以不用賠?同第一題答案如果你是桃園朋友,本人可免費協助服務,至FB聯繫2014-06-1023:29:29補充:對不起,補充一下第二點,也可到法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4-06-14
你好,如果你要提過失傷害的話你要有驗傷單會比較好喔,依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如有問題歡迎來信詢問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