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是:綠燈了,機車騎在機車道裡,由於機車騎得慢慢的,所以導致後面的汽車想往前超車.車頭超過了機車,可是汽車車身開始慢慢的偏向機車,理所當然機車的後視鏡,摩擦到了汽車車身,這時候,機車失去了平衡,倒了,汽車還往前開了4.5百公尺才停下來,車主慢條斯理的走下來,就只是站在遠處觀看,路人甲幫機車騎士打救護車叫警察,一點想上前關心的心意都沒有,還跟警察說是機車撞他的.我想請問各位大大,汽車它自己超車去A到機車,甚至是霸佔了機車的路權,��
車禍是誰對錯!?((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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