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騎車搶黃燈與對方差撞,然後我和對方一起到旁邊談,沒有報警,之後對方說要寫和解書,但是和解書只有一份在對方那我有拍照都有簽名蓋章,內容是當時的發生時間情形地點寫我闖紅燈那時我想我有錯我就簽了上面有說願意陪對方修理機車及人受傷醫療費用,但時候去對方家談對方要求5000(修理機車和醫療費)另外還要求沒辦法工作薪水2個月4萬,對方情形是腳踝那邊骨頭有裂痕有打石膏,但是我沒那麼多錢賠對方只能賠1萬5對方不要,請問現在我該怎麼辦��
車禍有簽和解書沒報警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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