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機車對腳踏車~如何談理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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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經過:102/10/9晚上7點多,下班途中騎機車行經小路時(路約兩台車寬,地上無任何劃線),由於右前方邊邊有一台騎很慢的機車,我的車速比他快一點(約50KM)所以我騎在中間,因右方突然竄出一台機車要超車,太靠近我了而把機車向左偏移一點,正前方突然冒出一台腳踏車朝我前進(無配備任何照明或反光設備),距離約一公尺,因驚嚇而機車龍頭左偏催油門加速閃過,機車撞上左邊橋樑,我下巴重擊機車反彈路面昏迷,雙方無擦撞,完全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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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 avatarIvy2014-03-12
您好:一、先簡單回答你的問題。二、有損害,不一定有賠償,除非符合侵權行為的要件,由你提供的案例來看,主要的爭點在於,加害人(騎腳踏車的人)是否有過失,由初判表看來是沒有的,若你想要求償,你必須先處理初判表的肇事責任問題。若你處理完這一塊,再談求償多少才會有意義。三、若上述符合,求償多少,必須個案認定之,因為我國民事損害賠償,係採全部賠償原則,多少合理,你可以找人幫忙試算(有多少證據作多少事)。精算的原��
Elvira avatarElvira2014-03-11
您好我是理賠顧問理賠師:余先生關於您的問題有兩個管道可以申請賠償1.職災賠償因為您是下班途中發生的2.對方提告後賠償(醫療車禍賠償)但申請方面或是法律途徑可以找我免費諮詢這是我的LINE0977479352歡迎您找我協助我可以幫您爭取最大權益...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3-12
如果肇責鑑定後還是如此您...將得不到任何的理賠這時是您...自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