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問先生酒駕車禍撞傷一名非法外勞.他無健保.醫療費用我們有付了.現在他因手斷不願和解.他要求6個月工作賠償10萬元..請問工作賠償是可以要求的嗎?因他是非法的.在台並"無工作權".但幫他的志工要求我們賠償17280*6個月.外加20萬精神與醫療賠償.共約30萬..再請問因他手還沒完全復原所以不願和解(其實是金額談不隴).請問如果法院單子在沒和解就來的話.我們該怎麼辦呢?謝謝再請問已收到一張罰單.但勾著"需到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這是
車禍民事與刑事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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