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問題--民事賠償問題 - 法律
By Mia
at 2010-08-08T00:00
at 2010-08-0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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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三天前在十字路口騎車與人發生車禍,我是從巷子出來沒加油門有減速當時我的時速是20公里,但對方車騎很快經過巷子時未減速直接車頭撞上我的機車車頭,我有載二個女兒(我有輕微腦震盪及手腳擦傷、大女兒較嚴重的腦震盪一直吐頭部有一道措傷、小女兒因站前面沒事),對方是鎖骨骨折(有開刀鎖鋼釘固定)算小手術已動完手術出院回家休養。我到警局做筆錄,警查說十字路口發生車禍雙方一定都有錯,但依現場圖來看依『路權』來判斷是我錯的較多(支線要讓幹線),我想了解的是現在做完筆錄,接下來要面對的是民事和解部份我該如何與對方談和解呢?在事發隔天(我人也不舒服我的先生及婆婆有買水果去醫院探試對方,但對方態度不好一口咬定都是我的錯她說她當時是停在遠地車子沒動是我去撞她的,事實上她是撞上我才剎車的車子划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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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All Comments
By Zora
at 2010-08-12T11:01
at 2010-08-12T11:01
如有人員損傷時除了叫救護車送醫外並通知
該地交通警查制作事故現場報告書表由當事
人簽具以備責任釐清"至於交通違規與人員之
傷害醫療"是兩種不同的議題"如擬題人所述~
乘員重創還在就醫部份"建議於六個月內提出
傷害或重傷害告訴"[278條重傷害罪]因乘客之
所以受傷係它造撞擊造成之結果..應負傷害罪
順帶提醒擬題人如能先已身體醫療為重"因強
制險會負擔因兩車意外傷害之醫療一人最高約
20萬元'不足部份由肇事人賠償"值得一提的是別
管交通違規問題頂多不騎車"但受傷的人可不能
不醫好或醫不好是罷~~[277條是普通傷害罪]得
罰鍰免刑"對當事人不痛不癢.所以自行決定囉o
By Freda
at 2010-08-08T21:33
at 2010-08-08T21:33
近期多起事故,皆因無車險,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
行駛汽、機車,在職場上奔走,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除了[強制險]之外,都要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方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所困擾,而走向訴訟,傷神費時。
祝傷患早日康復~
心中的憂慮可試著在回診時,多與醫師做良性的溝通以及諮詢。
因為療傷的過程中,復原的速度與心情是成正比的,千萬不要急,請注意~
By Isabella
at 2010-08-11T10:17
at 2010-08-11T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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