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法律問題?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前幾日我因闖紅燈撞上對方車輛我知道我闖紅燈所以對方的車輛維修應該是我要負擔可是對方的車是1995年出廠的加上那時並沒有賣很多(釷星SATURNSC1一代雙門)車子的零件因為車型過於老舊所以找不到要重新開模做一個新的可是這樣對我不划算所以想請問具有相關法律知識的人依照行政院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我知道我撞他我應該要賠他都已經19年的車了這樣材料的金額要怎麼算!?我知道我必須該負擔工錢的部分因為工錢不列入折舊現在在於材料的部分..

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4-01-15
法律沒有規定19年的老舊車肇事人必須予以換全新零組件零組件必須以市價按行政院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計算折舊後的殘值賠償而今又因該項零件已經停產也絕無重新開模製作之法律規定法律又規定可以:1.以恢復原狀修理之。工料費由肇事人負擔之2.如1不可行,以折舊後的零件殘值賠償(民法規定)3.如1&2皆不可行,,則肇事責任人仍可以19年的老舊車按行政院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計算折舊後的全車殘值予以全車價購(最高價也不到2.5萬元)如依3的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