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台北市的公園路發生車禍我騎機車被對向的自小客車違規跨越雙黃線左轉撞上當場被救護車送到台大醫院急診警察有到場做紀錄後來還有來醫院跟我做筆錄機車車頭全毀我自己腳和頭都縫了幾針還有一顆門牙斷一半(需要植牙)我載的人右腳燙傷我想問一下1.肇事者說他有保第三人責任險而且因為他違規在先所以會負全責那麼加上他的汽車強制險我可以拿到的理賠大約是甚麼樣的金額如果我跟保險公司要求精神賠償大概在甚麼額度算是合理?2.我��
車禍理賠的相關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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