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糾紛<調解委員會> - 法律
By Megan
at 2011-07-10T00:00
at 2011-07-1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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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是我老公開的車 , 遇到轉彎處時, 他遠遠看到有一位女學生騎著機車過來
他想 , 那女同學應該會先騎過去,因為當時她的速度滿快的,於是我老公就在
轉彎處要等她先過,結果沒想到她沒彎過去,反而撞了上來
於是我老公便幫她叫了救護車,那女同學表示她不想告訴家人
因為畢竟是第一次,所以我老公也沒經驗,也沒有去醫院看那位女同學
過了大概2個月,收到警方的電話,說那女同學的父親要告我老公
' 當時我們都不知所措,後來我老公打給那女同學,她說要叫她爸爸跟我老公連絡
後來我們又枯等了1個多禮拜,便收到了調解委員會的單子了~~
這.....這是甚麼情情阿
那位女同學的父親是想跟我們要求賠償嗎????
因為那女同學好像有開刀
可是我老公說他當時有停下來要讓那女同學先過
當時車上還有一位學弟,他也有目睹當時候的情況
我想請問關於這樣的糾紛.....難道大車跟小車的糾紛
一定是大車的錯嗎???這樣不是很倒楣嗎~~
請了解的人跟我說一下可以嗎??
畢竟不是有錢人~~
真要賠償的話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是我老公開的車 , 遇到轉彎處時, 他遠遠看到有一位女學生騎著機車過來
他想 , 那女同學應該會先騎過去,因為當時她的速度滿快的,於是我老公就在
轉彎處要等她先過,結果沒想到她沒彎過去,反而撞了上來
於是我老公便幫她叫了救護車,那女同學表示她不想告訴家人
因為畢竟是第一次,所以我老公也沒經驗,也沒有去醫院看那位女同學
過了大概2個月,收到警方的電話,說那女同學的父親要告我老公
' 當時我們都不知所措,後來我老公打給那女同學,她說要叫她爸爸跟我老公連絡
後來我們又枯等了1個多禮拜,便收到了調解委員會的單子了~~
這.....這是甚麼情情阿
那位女同學的父親是想跟我們要求賠償嗎????
因為那女同學好像有開刀
可是我老公說他當時有停下來要讓那女同學先過
當時車上還有一位學弟,他也有目睹當時候的情況
我想請問關於這樣的糾紛.....難道大車跟小車的糾紛
一定是大車的錯嗎???這樣不是很倒楣嗎~~
請了解的人跟我說一下可以嗎??
畢竟不是有錢人~~
真要賠償的話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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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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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rdy
at 2011-07-11T15:46
at 2011-07-11T15:46
是我老公開的車 , 遇到轉彎處時, 他遠遠看到有一位女學生騎著機車過來
他想 , 那女同學應該會先騎過去,因為當時她的速度滿快的,於是我老公就在
轉彎處要等她先過,結果沒想到她沒彎過去,反而撞了上來
各說各話的片面陳述,都無法被法院所接受的。 交通事故發生"不在於誰撞誰的問題! 首先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 ,不是被撞的一方ˋ重傷的一方ˋ甚至死亡的一方,就一定是對的一方,就一定可以求償ˋ一定可以得到理賠。一般人對交通法規,一知半解ˋ似懂非懂,僅憑自我的認知與感覺,認為都是對方的錯,一切讓[現場圖ˋ照片ˋ所有現場跡證]說話不須爭執,更不是用猜的。正確的作法如下:確實肇責建議在案發日起算30 天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也才有求償的[法源依據 ]。
本案依據你以上所述之現場狀況"
你先生輸在路權 上!
本案路權還是屬直行車[對方 ]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從95年修法之後,已將第102條1項7款[原6款 ]的但書[轉彎車已達中心線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 刪除,簡單的說:就是採絕對路權制。
於是我老公便幫她叫了救護車,那女同學表示她不想告訴家人
因為畢竟是第一次,所以我老公也沒經驗,也沒有去醫院看那位女同學
過了大概2個月,收到警方的電話,說那女同學的父親要告我老公
提告是對方的權利,只要提出法院就必須受理。
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哪一方有過失,哪怕只有10%ˋ5%ˋ乃至只有1%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另一方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
' 當時我們都不知所措,後來我老公打給那女同學,她說要叫她爸爸跟我老公連絡
後來我們又枯等了1個多禮拜,便收到了調解委員會的單子了~~
這.....這是甚麼情情阿
當然雙方都可以考慮,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免費],若雙方能達成協議進而和解,以免訟累當然最好。惟調解委員會的功能,充其量只是一個和事佬的單位而已,其通知書乃至調解過程,都不具有強制公權力存在,任何一方都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願意前往接受調解。
沒有任何法律規範,一定要經過調解才能提出告訴,更沒有說一定要調解幾次,才能提告,那都是[以訛傳訛]的誤導。
刑事歸刑事ˋ 民事歸民事。
甚至地檢署檢察官也只針對,是否構成犯罪要件偵查ˋ裁定,乃致往後的法院刑事庭,都不會就民事部份做出裁定與判決。
當然檢察官和法官大都會 先向雙方當事人[曉以大義]解釋法律程序和厲害關係,善意規勸雙方能庭外再調解看看。
不論是檢察官或法官,都無權強制命令雙方當事人,一定要進行調解程序,只要有任何一方,堅持表示[不願意調解或無法達成共識和解],檢ˋ院方,唯有依法裁定ˋ判決。
那位女同學的父親是想跟我們要求賠償嗎????
當然是!
因為那女同學好像有開刀
可是我老公說他當時有停下來要讓那女同學先過
當時車上還有一位學弟,他也有目睹當時候的情況
縱使轉彎車[你先生]的時速是 0 ,只要已作出轉彎動作且侵入他方路權,因而肇事就必須負起該事故 之肇事主因責任。
我想請問關於這樣的糾紛.....難道大車跟小車的糾紛
一定是大車的錯嗎???
當然不是這樣 !
只不過本案"
你們確實是輸在路權 上!
簡單的說:
本案你先生"
是絕對逃避不了刑ˋ民事責任 的,這部份顯然已無庸置疑 。
這樣不是很倒楣嗎~~
請了解的人跟我說一下可以嗎??
畢竟不是有錢人~~
真要賠償的話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告訴乃論案件,盡量趕快取得和解,和解後撤回告訴就沒事,假設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拒絕和解或無法和解,告訴人[對方]又不撤回告訴,被告[你先生]被提起公訴ˋ被判刑都是決對可以預期的,同時留下一筆過失傷害刑事前科紀錄 。
如果想息事寧人趕快和解的話,還是建議你再與對方溝通一下,拿出誠意告知對方:發生事故誰都不願意,雙方多少都有疏失,期盼對方多少負擔部份損失,縱使進入民事訴訟,民事庭也會依據[過失相抵原則]判決,何必將彼此的時間浪費在冗長的訴訟程序,造成二敗俱傷?
By Charlotte
at 2011-07-10T13:56
at 2011-07-10T13:56
30多年,老資格,廖代書事務所 沒網站 特別喜歡找難度高的辦理,當然收費高了點,但是速度快又負責
一分錢一分貨,有經驗絕對成功率高
By Hardy
at 2011-07-12T07:21
at 2011-07-12T07:21
速度0應該屬於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吧!
當然建議還是等鑑定出來!
By Delia
at 2011-07-14T00:46
at 2011-07-14T00:46
建議找律師協助~~~
如經濟有困難~~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全國各地分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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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坪的房間冷氣要裝多少噸
By Rosalind
at 2011-07-09T00:00
at 2011-07-09T00:00
麻煩問一下...
4~5坪的房間冷氣要裝多少噸呢?
我跟我媽媽問起
麻煩告訴我~
謝謝!!
借我手機的人告我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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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07-09T00:00
at 2011-07-09T00:00
請問這個影片的歌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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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的無名網誌這首歌很好聽好多重覆標題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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